7月5日,渠县司法局按照“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要求,在机关会议室开展了关于如何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讨论会,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严清平主持,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严清平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人民调解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
会议强调,全系统人员要深刻理解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任务更加迫切,对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会议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是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需要,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需要,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需要。
县司法局将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突出思想作风建设。我们将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党建工作,严格基层党支部建设“5432”工作体系,即“五个基本”、“四个结合”、“三道程序”、“两张清单”,发挥党员人民调解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规范,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
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协调法院,推动诉非衔接、律师调解工作跃上新台阶。与多部门协作,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提升基层调解水平。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用司法行政职能解决人民矛盾。一方面确保调解工作深入基层,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站位,善于主动发现问题,处理矛盾;另一方面组织协调一村一法律顾问指导各村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对相关矛盾纠纷的调解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撑。(刘姗姗) |